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江苏多类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 民众安全感创历史新高******
中新网南京1月10日电 (记者杨颜慈)江苏省公安厅10日召开2022年全省公安工作情况通报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刑事案件发案率、网络诈骗发案数、寻衅滋事警情等均呈现下降,江苏民众安全感创历史新高。
过去一年,江苏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质态显著提升,民众安全感达99.5%,创历史新高,42项创新做法被公安部通报、向全国推广。
江苏省公安厅负责同志表示,警方紧盯人民群众最怨最烦最恨的违法犯罪,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全年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2.7%,发案率下降8.5%,八类严重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在95%以上。
“通过狠抓命案侦破和积案攻坚,现行命案连续第五年全破,30起命案积案昭雪,最长的沉积时间达32年。对于命案积案,时间再长,我们也决不放弃,直到把正义追回。”该负责人表示。
通过深入开展“盗抢骗”违法犯罪侦破会战,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文物犯罪等专项行动,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7%、21%,一批国宝级文物回归国家怀抱。
通过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成功斩断多条跨境非法资金通道。
对于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警方持续组织开展“云剑”“断卡”“断流”“断链”等一系列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有效封堵涉诈网站105亿次,拦截诈骗电话4.8亿次、诈骗短信9000余万条。江苏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5.3%、3.1%。
与此同时,公安持续打好社会治安整治仗,通过开展“苏安行动”,全力投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先后开展15轮治安集中清查和875次临查临检行动。平均每天5.1万名警力巡防在大街小巷,日夜守护着百姓安全,“两抢”、寻衅滋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9.9%、16.7%,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江苏警方表示,2023年,将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和责任担当,全面实施新时代强警战略,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