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东北小村“山乡巨变”里看中国发展******
中新网哈尔滨10月22日电 题:(二十大时光)东北小村“山乡巨变”里看中国发展
中新网记者 王妮娜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让我们更加坚定地走‘精农业、稳工业、兴旅游’的乡村振兴发展之路。”黑龙江省尚志市元宝村党总支部终身名誉书记张宝金说。
今年81岁的张宝金在元宝村当了42年致富带头人. 王妮娜 摄黑龙江省尚志市元宝村是著名作家周立波创作小说《暴风骤雨》的原型地,被称为“中国土改文化第一村”。
元宝村村民施永青一说起自己家的大米,笑逐颜开。 王妮娜 摄今年81岁的张宝金在元宝村当了42年致富带头人,他带着村民,“从土地改革”、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改革开放”,再到如今的“乡村振兴”,他们紧跟党的政策,感受到党的关怀,从昔日的“光腚屯”成为了如今全村总资产7.35亿元的“亿元村”。
“精农业”村民富了“开车下地”
“老书记”张宝金每天都到村里办公,他说:“过去十年,我们村从大力发展铅笔工业,到升级发展生态农业,再到大力推动旅游服务业,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没有停止改革发展的脚步。”
1980年,元宝村人均收入仅有42元,村集体负债27万元,是一个“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花钱靠贷款”的“三靠屯”。
1980年,张宝金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从1983年开始领着元宝村实行“包产到户”,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科学种田、精细管理,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原先的劣质土地经过改造后长出了好庄稼,1985年,全村人均年收入从42元跃升到500元。
种地也要解放思想,打破陈规,张宝金看着村里原先种的水稻品种虽然增产,但卖不上价,他决心发展“精农业”种植绿色优质稻米“稻花香”。
自2010年起,村里开始试种,逐年增量实验,用8年时间试验成功“稻花香2号”,村里还注册了“村镇香”商标,成立了合作社,如今,优质稻米种植面积达到了6000亩,170多名农民加入合作社。
“每年过完大年,村里就组织开会,商量买种子、买肥的事儿,有村里,有党员领着我们,我们种地很省心,不用我们自己像过去那么操心了。”村民施永青说,他加入合作社已经5年了。
2017年4月,在村党支部的帮助下,村里建起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精米加工厂,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日产出最高可达100吨大米。同时,精米加工厂可以完成包括生产、包装、销售在内的一条龙优质服务。
今年,施永青家种了60亩地稻花香,今年已经卖了15000斤稻子了,而且他的大米在村里加工厂精包装后,每斤能卖到6元钱。农闲时,施永青还在村里的铅笔厂磨刀赚工资,“以前骑自行车去地里,现在都开车下地。”施永青说,他不出村,一年收入就能赚到20万元。
元宝村的精米加工厂投入生产后,截止到目前已生产100万余斤精米,包装运输销往全国各地,带来了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的成果,百姓生活更富足,集体经济更壮大。
铅笔厂现代化的生产线。 王妮娜 摄稳工业村办企业富了“村里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十年砥砺奋进,山乡巨变在田间地头,在工厂车间。
在金雪莲铅笔厂内,工人们都穿梭往来,有条不紊地工作着,这是元宝村的村办企业。
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东风也吹进了这个小村落。1983年,张宝金抓住发展机遇,带着村民一起从创办小木农具加工厂、卫生筷子厂,到铅笔板厂、制笔厂,从销售国内,到出口俄罗斯,引领农民走以工富农之路,这个小村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
“我在这干6年了,刚来时,车间就有两条比较传统的生产线,之后上了3条现代化的铅笔生产线,我们这的工人每个月都能赚4000多块钱。”金雪莲铅笔厂的车间主任王少慧说,她在这里干了6年。
通过40年的艰苦创业,现在元宝村的企业年加工铅笔23亿支,铅笔板3000万罗,分别占全国生产总量的20%和60%,成为了元宝村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柱。
兴旅游乡村振兴“在村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元宝村的乡村振兴一直在村规划的版图里,元宝村立足“土改文化第一村”的红色资源优势,建设好元宝红色教育馆,修缮好《暴风骤雨》纪念馆,挖掘元宝村党总支“凡事相信党、遇事靠群众、干事讲科学”的成功经验,全方位展示元宝村的发展进程。
“我们在传承赓续红色精神的同时,叫响元宝村红色旅游品牌,努力开发乡村特色旅游产品,开展民俗旅游,吸引更多游客到元宝村参观旅游,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尚志市元宝镇党委副书记、元宝村党总支部书记邱树丽说。
在元宝村未来发展规划中,记者看到,“元宝村党史陈列馆布展工作,2022年11月底完成”;“实施元宝村室外工程建设,包括:室外广场、室外绿化、室外给水、室外污水、室外雨水、雨水回用、供暖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这样明确而具体,并带有完成日期的村规划,就是党的二十大中“乡村振兴”的具体落实,小村落在变富,也在一点点变美。
元宝村在张宝金老书记的带领下,坚持“凡事相信党、遇事靠群众、干事讲科学”,40多年来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学习完党的二十大报告,张宝金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一名基层党员,看到党的二十大规划的发展蓝图,看到年轻人积极努力工作,让我对元宝村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
“我将与元宝村民一道,按照党的二十大规划的发展蓝图,努力将元宝村建设成为新时代红色美丽村庄。”今年30岁的邱树丽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