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中华武术大家练:“云”端切磋武艺******
中新社漳州12月17日电 (张金川 廖珍妹 林聪华)第十四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中华武术大家练”活动17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举行。海峡两岸的武术爱好者和武术名家相聚一堂,以武会友、畅叙情谊。
本届活动由漳州市漳台交流协会、龙文区闽台武术交流中心主办。活动现场精彩纷呈,一招一式间,展示着传统武术文化的魅力与传承。30多家两岸武馆、代表队带来精彩表演,其中台湾武术代表队、台湾武艺文化研究会代表队、台湾嘉义县武术代表团、台北市北投区国术会等通过线上表演,让现场观众大饱眼福。
据悉,此前“海峡两岸中华武术大家练”活动已连续举办了13届,成为漳台交流的特色文化品牌和民间交流的“嘉年华”,受到两岸同胞的喜爱。
台湾媒体人张孟崇作为特邀嘉宾首次现场观看表演,感受颇深。在他看来,武术交流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环节。“希望未来两岸多举行线下面对面交流,造福两岸武术爱好者。”
“武术的根在大陆,福建是南拳的主要发源地,台湾则是汇聚与传承各派拳种的重镇。”台北市国术会理事长黄鲲忠通过视频方式发来祝福时称,台湾的南拳大多从福建传入,且比北拳早了约400年,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在闽台之间关联尤为密切,希望今后双方借此交流平台深化合作。(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