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默克中国总裁安高博:富有远见的跨国企业都会继续加码中国市场******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10月19日电 题:默克中国总裁安高博:富有远见的跨国企业都会继续加码中国市场
中新财经 吴家驹
“默克董事会对于中国的投资毫不动摇,默克在中国深耕近百年,不搞短期,信仰长期主义。”近日,默克中国总裁安高博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如是说。
安高博指出,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完善、本土创新实力不断提升、经济持续发展,同时中国秉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真正富有远见的跨国企业都会继续加码中国市场,不断完善业务布局。
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过去十年,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您如何看待近十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哪些方面给您留下了深刻印象?
安高博:我在中国工作和生活了二十多年,见证了中国迈向高科技国家的转型之路。
中国经济总量由2012年的53.9万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114.4万亿元,占世界经济比重从11.3%上升到超过18%,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十年的非凡变革、开放及创新彰显了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活力。
今天的中国,已不再满足于成为“世界工厂”,过去十年中国正在以一种堪称奇迹的“中国速度”大力推动创新,显著增强科技实力,积极拥抱数字化、人工智能或生物医药等未来趋势,向高科技国家的目标稳步迈进。目前,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二。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通信、智能驾驶、生物制药等新技术开发应用走在全球前列,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常态。
同时,默克有幸能够深度参与并贡献中国市场的高速发展,并与中国市场共同创新、共同成长,既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参与者,也是中国迈向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见证者。
中国是默克全球的重要战略市场和增长引擎。自1933年在上海建立第一家公司以来,近百年来默克扎根中国,坚定本土化策略,迄今已发展壮大成为在全国拥有20多个实体、4500多名员工的在华跨国公司。默克的三大业务板块——医药健康、生命科学和电子科技,目前也都已全面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投资布局。纵观默克在中国的所有业务,过去十年我们的总投资达到了约55亿元人民币。
中新财经:近些年,中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鼓励外商投资力度。默克对于现在中国市场的哪些方面最感兴趣?
安高博:在中国的这二十多年,我亲眼目睹了中国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见证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的全面升级,同时也感受到了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包括高效的政府办公效率、外商投资法的进一步深化落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升等等。中国对于我本人和默克而言,都有着极为特殊和重要的意义。
我们根植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里有着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以服务企业为根本的思维,汇集人才、金融和产业为一体的商业氛围。特别值得赞赏的是现在的一站式服务,这加快了外企项目的落地,减少了复杂的申请环节。我们广东创新中心的成立就受益于“中国速度”,从第一次和广东政府的会见到项目开业只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同样我们已经落成的M Lab™上海协作中心和电子科技中国中心,都获益良多。
其次,中国已经发展了完整的产业链基础,特别是在高新科技领域。默克把电子科技业务和生命科学全国运营总部设立于上海就是一个很好的见证。今天上海已发展为我们跟中国客户交流的枢纽,默克诸多业务的研发、生产和客户合作中心均在上海落户。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创新中心的发源地。默克携手中国合作伙伴不断推动新技术和新应用,也为默克在中国和全球的发展壮大源源不断输送着优秀的人才。2019年,我们在上海设立了在华首个创新中心,并宣布设立1亿元人民币种子基金,助力中国初创企业。
默克的战略与中国的“十四五”规划的相关方面高度吻合,默克从事的主要业务也符合中国的战略新兴产业范畴,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完善的产业链接触以及创新引擎作用将使我们能更好地深耕中国市场,携手本地合作伙伴共同推进中国乃至全球相关产业的发展。
中新财经:您认为中国市场对于跨国公司有哪些吸引力?
安高博: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立意,强调将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这对我们而言,无疑是十分令人振奋的,也为外企后续在华发展获得更多利好的细节政策支持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指引。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完善、本土创新实力不断提升、经济持续发展,同时中国秉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真正富有远见的跨国企业都会继续加码中国市场,不断完善业务布局。而从更广阔视野来看,中国已不再只是一个充满潜力的巨大市场,更是影响全球发展态势、构成企业全球战略成效的重要因素。
中新财经:作为一家在医药健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企业,默克如何看待中国医药健康领域的发展前景?
安高博:我们坚信,中国作为医药大国,无论接轨全球,还是本土创新,未来中国医药健康行业仍将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在中共二十大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指导下,中国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特别是提升医药健康的服务质量、可及性及创新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开放、创新的环境,同时借助加速审批等一系列政策“东风”,中国医药创新生态逐步完善和优化,且充满活力,这将为中国乃至全球患者带来福祉。但在此过程中,创新疗法的可及性和可支付性是中国医药创新面临的一大挑战。
默克一直与中国紧密合作,加快将关键药物本地化生产,并持续研发新药以满足本地病患需求,且投资建立研究和创新中心,持续整合默克及产业链的先进科技和制造等专长优势。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携手本地合作伙伴,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加触手可及、更高效便捷的医药健康服务。
中新财经:今年5月,默克宣布了在生命科学和电子科技领域的两项重大投资。默克为什么选择在中国投资这两个领域?如何看待这两个领域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安高博:中国“十四五”规划发布时,我们便注意到默克的三大业务领域与中国当前的阶段性发展重点高度契合,并与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策战略方向一致。默克积极支持中国生物技术和电子科技行业的发展,为中国的医院和患者提供先进的药品,并为积极创建“健康中国、数字中国、绿色中国”奉献我们的力量。
在电子科技领域,从笔记本电脑到智能手机,从液晶电视到各类可穿戴智能设备,中国如今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生产国,更是最大的消费市场。随着新冠疫情引发全球范围内的新一轮数字化浪潮,以及中国加大数字技术设施建设,我们将迎来数据爆发式增长和电子产业进一步快速融合发展,中国市场正处于潮头浪尖。
我们相信,默克在中国市场进一步加大投资,布局未来新一代电子科技发展将是明智之举。我们也希望以此积极参与并融入中国未来的数字经济和创新生态,尤其是通过材料创新来助力5G、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物联网等一批新兴数字科技的发展及应用。
在生命科学领域,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生物制药市场,在政策支撑、人口老龄化/慢性病、疫情挑战等带来需求等因素的推动下,中国生物医药市场潜力巨大,未来仍将是黄金赛道之一。通过与科学界深入合作,解决生命科学中棘手的问题是默克生命科学的目标。
近些年来,默克生命科学不断扩大全球战略布局,加强自身在华及亚太地区的供应链建设,并积极与本土合作伙伴及行业专家紧密合作,以切实推动科学研究,提高药物研发和生物制药生产的质量和效率,力求为获取准确可靠的诊断和检测结果提供安全的保障。
中新财经: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多变化,这些是否会对默克在中国的业务产生影响?您如何看待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
安高博:2022年,全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新冠疫情复燃等因素使得中国及企业均面临巨大的压力。
但现在中国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相信,尽管短期内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但是中国的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将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强大动力,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的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足动力。
同时,在复杂环境下我们也看到了许多积极信息。例如,今年正值中德建交50周年,德国政府近期也释放出积极友好的信号,德国总理朔尔茨表示是全球化“让很多的繁荣成为可能”,德国与欧盟必须与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开展贸易,这令包括默克在内的许多跨国企业感到获得了支持。同时,中国经济所展现的韧性以及中长期稳中向好的趋势,也令许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愿意在此深耕。
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在发展的长河中总会面对不稳定和变化的浪潮,我们需要保持长远的目光,坚定的信心,致力于长期发展。而默克作为一家拥有354年历史的全球性企业,长期的信赖建立于不变的承诺与行动,默克董事会对于中国的投资毫不动摇,默克在中国深耕近百年,不搞短期,信仰长期主义。
默克会继续基于对中国市场需求的深刻洞察,以领先科技为基点,以数字化、健康、绿色可持续为导向,在生命科学、医药健康和电子科技三大领域持续深耕,持续扩大投资孵化范围和本土化创新力度,不断拓展在华业务版图和潜在领域,与本地创新企业、政府机构进行通力合作。
我们满怀好奇地展望未来,这是科学和技术的未来,也正是能够在中国得以深度塑造的未来。(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