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学者:因时因势优化调整,中国防疫政策助力国内及全球经济复苏******
中国日报网1月4日电 泰国清迈大学(Chiang Mai University)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讲师帕贡·加查利(Pagon Gatchalee)表示,中国在抗击新冠疫情的同时,也采取了诸多经济政策助力国内和全球经济的恢复。
加查利指出,“我认为中国最新的疫情政策是根据准确的信息、经验和目前面临的真实情况而实施的”,“中国采取更灵活的政策来应对新冠疫情的时机是合适的,因为有许多迹象表明,中国在三年的时间里已经逐步进展到更灵活的防疫政策”。
除了中国在过去几年中实施的疫情防控政策外,这位学者还提到了中国为帮扶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所实施的减税降费举措,以及提振国内市场、激发全球需求的双循环战略。
“中国在2020年初应对疫情的举措让我印象深刻。”加查利说,这种可行的政策在最短的时间内维持和恢复了供应链,还通过提供疫苗和医疗援助帮助了其他国家。“这尤其有助于贫困和发展中国家抗击疫情。”他补充道。
在过去三年里,中国有效应对了五波全球范围的疫情,避免了大范围的感染。与此同时,中国还承诺为国际抗疫捐赠至少30亿美元,并积极参与新冠疫苗的开发、医疗救治和防控工作。中国还持续倡导协调全球抗疫措施,建立全球公共卫生应急机制,以应对未来的大流行。
同时,中国积极实施疫苗接种政策,免费覆盖所有公民,目的就是帮助大多数人获得免疫力。到2022年底,中国已有超过13亿人接种了疫苗。并且,中国已经向非洲、亚太、南美和欧洲的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超过22亿剂的疫苗。
随着中国疫情防控措施的最新优化,中国各地的餐馆、商场和电影院重新开张,人流量迅速增长,专家认为这一迹象预示着中国的消费市场将在2023年恢复活力。
在加查利看来,中国政府对疫情防控政策的科学调整,“是一种合理、实用且有数据支持的方法”。他表示,基于疫情防控形势和双循环战略,富有韧性的中国经济在2023年“将为外国直接投资提供良好的机会”。
“我确信,中国的经济增长将在很大程度上惠及东盟国家(ASEAN),当然也包括泰国。”他补充说。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