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基金会与雷士照明共同启动“中国航天照明科技实验室”。 雷士照明 供图
据悉,未来双方将以航天照明实验室为合作基础,联合航天有关科研机构在科研探索、技术转化、产品开发等领域全方位紧密协同,借鉴载人航天的先进照明经验,研发航天级健康照明技术,让航天科技赋能照明未来。
会上,雷士照明与中国航天基金会还共同启动了“航天光科技,照亮亿万家”航天战略,该战略将致力于将中国顶尖的照明技术带入中国航天,以及将中国航天的高精尖科技应用于日常照明产品。
中国航天基金会秘书长王程表示:“与雷士照明达成合作,让中国航天拥有了可以长期合作、共同进步的照明合作伙伴。中国航天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包括工程建设、科研、精工等各个领域。未来,中国航天可以和雷士照明一起,探索更多合作可能,让‘航天精工+健康照明’惠及全国人民。”
中国航天基金会理事长吴志坚认为,雷士照明能够在众多照明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国照明行业第一家同时也是唯一一家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体现了其科技先行、精益求精的品牌形象,以及雷士照明在照明行业的领导者地位。
据介绍,健康的照明环境是保障航天员情绪稳定、生理健康的重要前提。在照明助力航天方面,雷士照明与中国航天系统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就深入合作,达成共识。双方约定发挥“航天精工+健康照明”核心优势,持续推进在航天工程照明改造、航天文化主题推广、航天科技转化落地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同推动航天事业发展,利用航天科技助力美好未来生活。
雷士照明CEO林良琦表示,雷士照明将充分结合中国航天先进科研经验,用航天技术赋能日常照明,开拓航天照明应用场景,结合中国航天技术,将进一步重塑“光的价值”,推动中国照明行业研发大步迈向“太空时代”,让普通百姓,也能享受航天好光。(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